千呼万唤始出来,往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都在6-7月份左右的时候出来申报通知,一般在8月底截止,但今年到9月上旬才出来通知,10月10日截止,这么晚才出来申报通知,也预示着今年的政策会发生改变。
近年来,本项目由于门槛较低,条件较宽松,因此许多企业都申报本项目,但同时由于没有较好的动态监控管理,因此实施效果不是很好,故从去年开始,省科技局开始针对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的企业根据每年的支持领域不同进行择优补助支持,未通过绩效评价的企业则撤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称号。从此可见,相关科技部门将针对本项目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势在必行,从今年的政策来看,的确也进行了不小的改革,我司根据多年的申报经验,现浅析本项目的政策变化以及今年申报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 对企业的注册时间以及上年度的销售收入进行了变更:
今年明确要求企业是“2016年1月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且企业2016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去年针对企业的注册时间未作要求,这样的话,新成立的企业只要条件允许也是可以申报的,但是今年这样的注册时间要求,明确了企业必须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才可以申报。去年要求企业主营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余以上即可申报,但是今年要求2000万元才可以申报,即企业必须是规上企业才行,对企业的经济实力要求提高,且必须要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往企业自己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也是认可的,看来今年是不行了。
2. 对企业研发费用的投入审核更加严格
今年和去年都是要求“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以往只需提供一份企业内部做的研发费用投入明细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即可,今年要求提供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在财务审计报告中有明确标注,即在管理费用中必须有研发费用这一科目,否则不予通过,因此企业在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时候,需要提前给事务所沟通好,必须将本科目放进去。
3. 对研发中心的场地、人员投入、新增设备投入要求提高
3.1研发中心场地要求提高:去年只是一句话“具有固定的研发场地,配备必需的分析试验仪器装备”,但今年明确要求“研发场地不少于500平方米(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企业出具的场地证明,研发场地照片);拥有原值200万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需提供设备清单及不少于200万元的设备发票)”,今年将以往笼统的概念进行具体化,明确了各项指标,必须提供各项证明材料,使得一些小规模企业无法擦边申报。
3.2 人员投入审核更加严格:去年只是要求“拥有专业研发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但今年要求“拥有不少于10人的科技研发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包括团队成员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团队成员的社保证明,外聘人员不计入10人以内)”,去年没有对人员学历进行要求,但是今年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还要提供学历证书以及社保证明材料,外聘人员还不算入,由此可见,企业必须是实打实的有这样的优秀人员才可以申报,像以往的找几个外聘人员,或者找几个低学历的人员凑数的情况可以杜绝了。
3.3对项目建设期内新增设备投入额有明确要求:以往针对此块,没有要求,但今年明确要求“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也就是说本项目的建设期一般为3年,待建设期满后本项目绩效评价的时候,必须满足新增研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因此企业若立项后,财务相关人员在进行财务做账时,要针对本项目进行账目的独立核算,相关设备,人员要及时入账,以便满足要求。
最后,本项目由各市、区科技局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网上申报(苏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具体负责。经申报初审、复核、公示后发文立项,现已到9月中旬了,各企业可以抓紧申报了。